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登记备案说明
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登记备案说明
按照《商务部关于印发〈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制度〉的通知》规定,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应到驻在国(地区)使(领)馆经商机构登记备案。企业或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,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。
办理备案登记需向经商处(室)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原件(附件1);
2.国内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;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》(含境外加工贸易、境外机构)复印件;
4.中国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;
5.境外注册文件复印件;
6.企业情况简介(主要业务和经营范围,赴俄投资主要目的和经营计划)等。
《境外中资企业(机构)报到登记表》填写注意事项:
1.境内母公司为地方企业的,需加盖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公章;央企需加盖母公司企业公章;
2.各项内容填写清晰完整;
3.《报到登记表》回执联由登记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(或央企总部)。